Wednesday, March 5, 2008

死路一条

每位学生将“荣获”筹募校刊广告的簿子一本。
每位最少得筹获三十令吉。每班最少五个广告。
若弄不见有关簿子,学生必须偿还五十令吉。

学生是摇钱树吗?(如果学生选择出钱不出力)
学生是赚钱工具吗?(如果出力不出钱)
学生是愚蠢的吗?(实在忍不住想骂他“猪头”,
哪有人这样“牺牲”的,出钱又出力!
一定要颁个“尽忠报校”奖给他。)

真伤脑筋呀!我是最后一班的级任老师。
班里什么牛鬼蛇神都有。除了呆头呆脑的“阿甘”,
耍赖耍太极的“痞子”也不少。
要我班的“小混混”收保护费还差不多(哈哈,他们一定胜任有余的),
要他们筹募广告,那不是天方夜谭吗?

广告簿子分给他们后,我就只能“坐以待毙”了。
跟你打赌,他们一定弄不见簿子的。
或许可以在垃圾堆里找到(幸运的话),
或许簿子被外星人“绑架”拿去做试验了(够荒唐吧),
也有可能家境贫穷,把它烧了拿来取暖也说不定……
借口可以千奇百怪,但是事实只有一个,
那就是“簿子不见了”。
摇摇头,扫扫屁股,他们就这样交代了,
要怎样解决,老师你自己去想吧!

不要痴心妄想他们会乖乖赔钱,
那比登天还要难,除非太阳从西方升起。
区区几块钱的杂费都要三催四请了,
五十令吉的赔偿,你想都甭想。

唉,那些广告簿子还在我的手上呢,
分还是不分,都是死路一条!

5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短短2个月一直逼他们还钱,
真的是很为难。

mr.T said...

我“办事不足”,
目前我还没有拿到几个学生的身份证号码,
要他们“完璧归赵”把筹款簿子交还给我,
那不是“不可能的任务”吗?
呜呼哀哉。

雨 宁 said...

哈! 看 了 你 的 文 章, 不 给 你 写
comment 真 的 觉 得 有 点 对 不 起 你 对 不 起 自 己。:-〕
感 谢 你 为 我 这“ 千 篇 一 律”的 生 活 添 上 不 少 色 彩。 至 少, 它 们 真 的 是 叫 我 打 从 心 里 笑 出 来 的。 你 这 老 师 真 的 够 狠!
但, 初 中 的 学 生 也 真 够“ 头 疼” 的。 哈, 你 要 趁“ 假 期” 加 把 劲 再 写 多 一 些。 天 知 道 这 可 成 了 某 某 人 的“ 精 神 食 量” 呢。 嘻!

mr.T said...

yuning:

谢谢你的捧场。
我们认识吗?

雨 宁 said...

yuning is Aileen; Aileen is yuning. I thought you know my "bi m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