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4, 2008

内安法令

“对学生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不要目瞪口呆,这是我一位同事的至理名言。

说实在的,
学校的处罚方式太老掉牙了,
一点“创意”都没有。

1.鞭打:开始时有吓唬的作用,过后其“威力”便消失无踪。有些学生练就一手“铜臀铁
掌”,随时挑战你“放马过去”。

2.记过:把记过当“生菜”吃,大不了停学两三天,可以名正言顺在家度假。然而,日子
久了便会感到无聊透顶,还是回学校找老师耍一点“乐子”比较好,这样日子才会“充实”又“多姿多彩”。

3.体罚:蹲上蹲下吗?“令伯”正值壮年,体力无处可以发泄,这样小儿科的惩罚是难不
倒我的。五十下?哈,太瞧不起人了吧,给你做足一百下又如何?

4.辅导:辅导老师有空就盘算要带团去哪里参观,不然就搞搞生活营,哪有那么多闲情把这
群“迷途羔羊”领回正道。况且问题学生一箩箩(如果是钞票就好了),辅导老师是“寡不敌众”的。

5.开除:说易行难。罄竹难书吗?搞不好被扣上“随意开除学生”的帽子,家长大开记者
会。我想:光是繁文缛节就叫校方头痛不已。校里的牛鬼蛇神是难以赶尽杀绝的。

如果我是学生,我老神定定,看你能使出什么花招?
时代进步了,但是我们的处罚方式仍然“原地踏步”,悲哀呀。

当爱心教育宣告失败后,对于那些屡劝不听、死性不改、为非作歹、目无法纪、顽固死硬派的“眼中钉”,如果我是校长,实施“内安法令”才能让学校的纪律置死地而后生。

把所有“行为极端”的分子(学生)关进一间密室。里头伸手不见五指,优美动听的音乐在空气里回荡。相信我,他们浮躁和暴力的一颗心才能沉静下来,然后痛悟前非,洗心革面,“立地成佛”!

万一他们经不起如此“善意”的安排而精神出了一些“状况”,那也是不得已的事呀。只能怪他们的“意志不坚”,如此小小的“精神改革”也无法承受。然而,他们还是有贡献的。“内安法令”起了杀鸡儆猴的成效,其他蠢蠢欲动的“极端分子”肯定不敢“轻举妄动”,说不定他们会“改邪归正”呢。

以“非常手法”对付“极端分子”,这样很合情合理呀。
为了保护其他“纯洁”的学生免受“极端分子”的影响或是“袭击”,“内安法令”是上上之策。

什么?“内安法令”很残忍、很变态?
看来你还是不明白我的用意。

5 comments:

esmin said...

你的建议很不错,你应该写份意见书给教育部长 。那么我们这些受气一族可要感激你了。。

esmin said...

你的时间有问题,去setting改一改。。

mr.T said...

等我做教育部长吧。
哈哈,痴人说梦话。

谢谢提醒,
我会把“时间”改正的。

slsteidel said...

不错,很有创意嘛!
有个问题想问你:
象形字除了人,山,日,月,田,雨外还有哪几个?

mr.T said...

口、气、臣、水、鸟、牛、子、目、马、眉、石、果、巢、儿、包、册、巨、穴、止、长、交、女、龟、衣、贝、舟、足、身、文、龙、州、弓、首、行、主、网、羊、瓜……

够了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