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1, 2008

不白之冤

不明不白被人家在背后捅了几刀,
无缘无故成为了他人的代罪羔羊。
不问青红皂白的校长在众多老师的面前指责我失职,
对运动会筹备之一事不闻不问,没有协助体育主任。

我生吞硬吃啃下“死猫”,并且成为校长迁怒的箭靶。
校方误把我的名字放在早上班体育理事会的名单里,职位是秘书助理。
之前,课外活动副校长已经承诺更换有关名单,但是他迟迟都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如今,运动会出现了一些小状况,体育主任却在校长的兴师问罪之下埋怨我没有协助她筹备。

天呀,我真是百口莫辩!
体育主任没有召开任何会议,没有要求我伸出援手,也没有交代我负责任何项目。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校长竟然责怪我为何不主动询问并给予协助。
其实,下午班的第二把交椅和我一样“失职”,但是校长却对她敬畏三分,只好对我指桑骂槐。

错不在我,我何罪之有?

3 comments:

esmin said...

这只能怪自己衰。倒霉。。

mr.T said...

真后悔今年头没有去打小人。

自言自语

esmin said...

习惯就好。。。